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团校 > 正文
团支部工作常用应用文——决定
发布时间 : 2015-01-08 09:50
来源 : 共青团云安区委员会
浏览次数 : 4000 【字体:
背景颜色:
分享到:

决定是机关、社会团体对某些问题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决定一经作出,就不容改变,必须照办。它或者是有法规作用,或者是有行政约束力,所以,作决定时,必须十分慎重。

1.标题写“决定”或“关于××的决定”等字样。

2.写正文内容,交代作出决定的原因和决定本身。

3.最后写作出决定单位的名称(加盖公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云安区团区委 制作和维护   
ICP备案: 粤ICP备10002912号-1    网站标识码:4453230007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8102000008号
http://dcs.conac.cn/js/20/309/1025/60122683/CA203091025601226830001.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