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项目经费-广东高校
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人员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用款单位的基本情况。
团区委是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委领导下的负责全区青少年工作的群众团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区委和团市委的工作部署。
(二)项目的立项情况。
团区委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政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宣传和创新优势,深化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在乡村振兴中贡献力量。根据省文件《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文件《云浮市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团区委实施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2023年选派61名大学生志愿者奔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一线,为乡村振兴注入青春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乡村工作,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申请本项目。
该项目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的,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且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提高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安全保障性,有效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效率,促进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实际绩效目标完成度高,志愿者服务效果得到有效提升。
资金按照省方案规定“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项目补助经费由省、区财政按85%:15%分担。
(三)项目预期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预期资金投入共24.8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志愿者的生活补助经费。
(四)预期主要的政治、经济、社会效益和民众满意度。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提高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安全保障性,有效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效率,促进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实际绩效目标完成度高,志愿者服务效果得到有效提升。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团省委《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团粤联发[2021]36号)以及团市委《关于做好2023年云浮市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新招募志愿者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照做好2023年志愿者招募工作,2022年10月16日前完成岗位申报和初审,2022年10月31号前完成岗位审定,2023年6月前做好报名资格审核,2023年7月上旬做好面试、体检、公示等招募工作,2023年8月中下旬做好培训和派遣。
(二)项目管理制度、工作措施;
1.项目组织结构合理。
2.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并具有一定完整性。
3.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合理有效,制定相应的监控机制和措施。
(三)项目实施过程;
按实施计划如期进行。
(四)项目实施过程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无。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项目总投入情况,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24.8万元。
(二)项目实际支出情况,主要用于每月发放志愿者生活补贴。
(三)专项资金、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团区委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上按照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在使用范围上,规定该项目经费用于志愿者生活补贴发放。
(四)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督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并具有一定完整性,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合理有效,制定相应的监控机制和措施。
(五)成本(或费用)的控制方法、措施:无。
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计划招募在岗乡村振兴志愿者人数61人,已完成目标61人,完成率100%,生活补贴定期发放到位。
五、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从项目的效率性和有效性方面看,该项目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达到预期目标,社会效益较好,产出成本可控,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从项目的可持续性方面看,项目的各项保障和监督机制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和执行专人负责,落实资金使用率达标,具可持续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